个人资金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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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段存款证明业务流程


1 、客户提交申请
 
客户提出业务申请,填写《申请书》
 
2、 营业网点受理客户申请
 
(一)以定活期存款、大额存单开具时段存款证明的。
 
1、经办人员检查申请书填写情况,核对无误后在申请书下半联营业机构受理意见处签署同意办理的意见,经办人员、复核人员加盖私章,经办机构加盖业务办讫章。
 
2、以大额存单本金申请开具时段存款证明的,需在营业机构受理意见处特别注明“以大额存单本金出具存款证明”。
 
3、开具时段存款证明后系统自动对金额进行控制处理,自动登记存款证明登记簿,到期日到期资金将自动解除控制。
 
(二)以理财产品本金开具时段存款证明的。
 
1、经办人员检查申请书填写情况,核对无误后在申请书下半联营业机构受理意见处签署同意办理的意见,经办人员、复核人员加盖私章,经办机构加盖业务办讫章。
 
2、以理财产品本金申请开具时段存款证明的,客户需提供人民币理财协议客户联原件交经办人员审核,审核无误后在该客户联签注“已于××年××月××日开具存款证明”字样。如客户不能提供该人民币理财协议客户联原件,则由经办人员通过综合业务系统核查客户该笔认购信息,并打印其具体认购信息作为申请书附件。
 
3、以理财产品本金申请开具时段存款证明的,需在营业机构受理意见处特别注明“以理财产品本金出具存款证明”。
 
2.3 营业网点出具《存款证明书》
 
经办人员根据客户申请书操作个人存款证明开具交易,核查客户身份信息。身份核查成功后录入系统自动打印存款证明书,并呈经办机构负责人或授权后台进行审批签章,提交业务公章保管人盖章。申请书及存款证明书副本由经办机构专夹保管,并连同个人存款申请书、存款凭证、大额存单证明书或人民币理财业务协议书扫描上传留存,存款证明书正本、存款凭证、大额存单证明书原件和理财协议书原件等交还客户。